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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四辩:实锤定罪变节说(3)  (第2/8页)
/br>    「好了你可以退下了,公诉方继续。」    「啊啊啊……」    边上帮忙的同学马上一呼百应,把才进审判庭没几分钟的周坤又给扭了出来。    看来法官老师也不怎麽喜欢周坤这麽多SaO话。    没过一会儿,贺小兰关於被告人罪行的内容也陈述完了,具T的论证是审判後半截的部分,姑且不论。    「——也就是说,犯罪嫌疑人洛时雨,蓄谋已久,伺机掉包受害人便当,使用礼Pa0机关蓄意伤害受害者,伤及面部,且险些危急重要部位,造成伤残,是非常恶劣的故意伤害行为。团委会请求处罚主犯洛时雨,通报批评,记过一次,处严重警告处分。」    「……」    贺小兰的陈述不平不仄,不像刘诗芸那样充满感情,但却有一种b她强得多的不容置喙的感觉,给人感觉威压十足,连否定的勇气都没有。    话虽如此,她选择陈述的总内容却让我感觉有些不妙。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偷外卖和偷快递在经济总值上太小不起眼,不足以影响定罪的缘故,贺小兰居然直接把它们省去了,可是话是这麽说……的确,就算是我也不觉得b起伤害周坤,偷外卖这件事能在罪行上加几克砝码,可是如果不把这一连串因素串起来,在作案的「主观要件」方面,连环作案和单次行动,差异可是很大的啊?    主观要件是一类刑法学和犯罪学的定义,我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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